1.fidic红皮书第15,16条案例

2.什么叫做菲迪克条款?

3.FIDIC条款与业主施工阶段的项目管理?

fidic合同中英文对照_fidic合同示范文本

一、定义

1.红皮书的全称为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此类合同项下,业主负责大部分设计工作,承包商则主要负责工程施工,业主对整个项目的实施具有更强的主导权。

2.银皮书的全称为设计购施工/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主要适用于以EPC/交钥匙为基础的基础设施项目或其他开发项目,此类项目中,承包商对项目从设计到最终调试全面负责,因此在项目实施中占据主导地位。

3.黄皮书《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

二、红黄银风险分担的不同(概括版)

新版合同条件中的风险分担(参考天津大学工程管理专业张水波老师论文)

红皮书:亲承包商新红皮书划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责任和风险的原则是: 政治风险 (如战争、军事等) , 社会风险 (如罢工、内乱等) , 经济风险 (如物价上涨、汇率波动等) , 法律风险(如立法的变更) 和无法遇见的外界 (包括自然) 风险等等,以及不可抗力出现时承包商的直接损失由业主方承担, 而其余风险则由承包商承担。从这一风险分担原则来看, 新版红皮书仍将会被认为是“亲承包商一方的”。

The red book: pro-contractor

The principle of divide the risks and obligations in the process of project implementation in the new red book is: when the political risk (such as war, military coup, etc.), social risks (such as strike, civil strife, etc), economic risk (such as rising prices, exchange rate fluctuation etc), legal risk (such as legislation change) and unforeseeable risks from the outside (including natural), etc, and the force majeure ears, the contractor's direct losses shall be borne by the owner(employer), and the rest of the risks are made by the contractor to assume. From this risk allocation principles, we can see, the new red data book still would be considered as "pro--the contractor party".

黄皮书:亲承包商,业主风险较大,业主愿意承担风险新黄皮书分担风险的原则与新红皮书基本一致, 只是因为承包商要负责设计工作, 所以自然承担了由此产生的设计方面的风险。

The Yellow Book is partial to the Contractor. More risks are allocated to the Contractor who is willing to take the risk.

The principle of risk allocation in the Yellow Book is basically similar to those in the Red Book. Since the Contractor is responsible for design, the risks in design is naturally allocated to the contractor.

银皮书:对承包商苛刻,项目风险大部分由承包商承担,业主风险较小,亲业主,但是业主愿意支付的风险费提高在银皮书中, 项目的绝大部分风险都是由承包商承担的, 如新红皮书合同模式中的外界风险、经济风险、设计风险以及业主在“业主的要求”中说明的其它风险都分摊给了承包商。因此承包商在报价中计入的风险费往往很高, 对风险的管理也就成为最终能否盈利、盈利多少的重要因素。业主支付的价格较高, 但保证了工程最终造价的确定性, 使投资方 (业主) 在可行性研究中计算的项目投资收益得以实现。这类合同条件常用于私人投资的商业项目。在银皮书中的这一风险分担方式将被认为是“亲业主一方的”。

The Silver Book is so stringent on the Contractor that most of the risks are allocated to the Contractor. The risks from the outside, economic risks, design risks and other risks stated in the Demands of the Employer are all allocated to the Contractor. Therefore, the Contractor usually asks for a high cost for covering these risks. The management of risks becomes a decisive factor that determines the profit of the Contractor. The high price paid by the Employer is compensated by the certainty of the final price, in other words, the goal of profit estimated in the feasibility study can be achieved. This kind of contract condition is usually used in private commercial projects. It can be concluded that this kind of risk allocation is partial to the Employer.

实际上, FIDIC 在其不同的合同条件中用了不同的风险分担原则, 这给业主方在选择项目购方式上以极大的灵活性。

Actually, different risk allocation principles are provided in different contract conditions of FIDIC, providing a great flexibility for the Employer to choose the procurement method of a project.

三、细则

1.FIDIC合同条款中D-B模式(黄)与EPC模式(银)风险分担的差异

雇主在D-B模式(黄)中比在EPC模式(银)中多承担的风险为:

1.1.1 雇主使用或占用永久工程之任何部分,除非合同可能如此规定;

1.1.2 由雇主人员或雇主对其负责的其他人员提供的工程任何部分的设计(如果有);

1.1.3 不可预见的,或不能合理预期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应已取适当预防措施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

2.红皮书和银皮书

银皮书中的风险分担严重向承包商倾斜,这点集中体现在二者在合同风险条款中的不同约定。

① 不同的价格模式(Different pricing models)

② 设计责任的不同(different design responsibility)

③ 关于现场数据、不可预见性困难的不同约定(different agreement on site data and unforeseeable difficulties)

④ 关于业主风险的不同约定(different agreement on the employer’s risks)

⑤ 关于工期索赔条款的不同约定(different agreement on claims terms of the duration)

fidic红皮书第15,16条案例

答:(1)FIDIC合同条款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通用条款(标准条款);第二部分:特殊适用条款(需要专门起草,以适应特定的需要。)

(2)专用条件是针对通用条件有关条款进行的补充、修改或具体化。

另外下面的内容参考

1、通用合同条款——是每个建设工程合同都有的,是相对公平的条款;

2、专用合同条款——由于每个工程(包括甲方的要求)是不同的,所以要有专用条款来进行约定;

3、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补充和细化,根据合同文件解释顺序,其效力高于通用条款。

什么叫做菲迪克条款?

1.《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

适用范围: 建造合同条件特别适合于传统的“设计-招标-建造”(Design-Bid-Construction)建设履行方式。该合同条件适用于建设项目规模大、复杂程度高、业主提供设计的项目。新红上书基本继承了原红皮书的“风险分担”的原则,即业主愿意承担比较大的风险。因此,业主希望做几乎全部设计(可能不包括施工图、结构补强等);雇用工程师作为其代理人管理合同,管理施工以及签证支付;希望在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中持续得到全部信息,并能作变更等;希望支付根据工程量清单或通过的工作总价。而承包商仅根据业主提供的图纸资料进行施工。(当然,承包商有时要根据要求承担结构、机械和电气部分的设计工作。)那么,《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正是此种类型业主所需的合同范本。 特点: (1)框架:新红皮书放弃了原红皮书第四版的框架,而是继承了1995年橘皮书的格式,合同条件分为20个标题,与瓣黄皮书、银皮书合同条件的大部分条款一致,同时加入了一些新的定义,便于使用和理解。 (2)业主方面:新红皮书对业主的职责、权力、义务有了更严格的要求,如对业主资金安排、支付时间和补偿、业主违约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工细化。 (3)承包商方面:对承包商的工作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如承包商应将质量保证体系和月进度报告的所有细节都提供给工程师、在何种条件下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工程检验维修的期限等。 (4)索赔、仲载方面:增加了与索赔有关的条款并丰富了细节,加入了争端委员会的工作程序,由3个委员会负责处理那些工程师的裁决不被双方认可的争端。

2.《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

适用范围: 《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特别适合于“设计-建造”(Design-Construction)建设发行方式。该合同范本适用于建设项目规模大、复杂程度高、承包商提供设计、业主愿意将部分风险转移给承包商的情况。《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与《建造合同条件》相比,最大区别在于前者业主不再将合同的绝大部分风险由自己承担,而将一定风险转移至承包商。因此,如果业主希望:(1)如在一些传统的项目里,特别是电气和机械工作,由承包商作大部分的设计,比如业主提供设计要求,承包商提供详细设计;(2)纳设计-建造履行程序,由业主提交一个工程目的、范围和设计方面技术标准说明的“业主要求”,承包商来满足该要求;(3)工程师进行合同管理,督导设备的现场安装以及签证支付;(4)执行总价合同,分阶段支付。那么,《设备合同范本》(新黄皮书)将适合这一需要。 特点: (1)框架:借鉴1995年橘皮书的格式,合同结构类似新红皮书,并与新红皮书、银皮书相统一。 (2)业主方面:对设计管理的要求更加系统、严格,通用条件里就专门有一条共7款关于设计管理工作的规定。同时赋予了工程师较大权力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批;限制了业主在更换工程师方面的随意性,如果承包商对业主提出的新工程师人选不满意,则业主无权更换;业主对承包商的支付,用以总价为基础的合同方式,期中支付和费用变更的方式均有详细规定。 (3)承包商方面:承包商要根据合同建立一套质量保证体系,在设计和实施开始前,都要将其全部细节送工程师审查;增加可供选择的“竣工后检验”并严格了“竣工检验”环节以确保工程的最终质量;另外,新黄皮书的规定使承包商要承担更多的风险,如将“工程所在国之外发生的叛乱、革命、、内战、离子辐射、放射性污染等”在原黄皮书中由业主承担的风险改由承包商来承担,当然因为设计工作是由承包商来提供的,设计方面的风险自然也由承包商承担。 (4)索赔、仲载方面:与新红皮书一样,用DAB工作程序来解决争端。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于1999年出版了4本新的合同标准格式第一版: 《施工合同条件》:推荐用于业主或其代表工程师设计的建筑或工程项目。这种合同的通常情况是,由承包商按照业主提供的设计进行工程施工。但该工程可以包含由承包商设计的土木、机械、电气和构筑物的某些部分。 《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推荐用于电气和机械设备供货和建筑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这种合同的通常情况是,由承包商按照业主要求,设计和提供生产设备和或其他工程;可以包括土木、机械、电气和构筑物的任何组合。 《设计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可适用于以交钥匙方式提供服务的工程项目,这种方式(1)项目的最终价格和要求的工期具有更大程度的确定性;(2)由承包商承担项目的设计和实施的全部职责,业主很少介入。

FIDIC条款与业主施工阶段的项目管理?

菲迪克条款即条款通过业主和承包商签定的承包合同作为基础,以独立、公正的第三方(施工监理)为核心,从而形成业主、监理、承包商三者之间互相联系、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合同管理模式。

菲迪克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的法文名字的缩写,菲迪克(FIDIC)在世界上以制订建设施工和机电设备供应的合同文本而知名。FIDIC合同文件可以用来处理项目业主、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材料配件和设备供应及监理工程师等之间关系。

FIDIC合同强调“工程师”的作用,提倡对“工程师”进行充分授权,让其“独立公正地”工作。目前,建设单位对作为“工程师”的第三方-工程咨询/监理方信任不够充分,对“工程师”往往授权不足,多方制肘,这使得FIDIC合同条款的特色难以发挥。

此外,在脱胎于FIDIC合同机制的我国建设监理制度下,我国的监理工程师难以发挥FIDIC条件下的“工程师”作用。

扩展资料:

国际承包工程行业涉及到的FIDIC,主要是土木工程方面的,封皮是红色的,海外通常称作红皮FIDIC。还有**封皮的,是机电工 程方面的,常称黄皮FIDIC;再有就是白色封皮的,是设计咨询方面的,也叫白皮FIDIC。

搞承包项目一般用到都是红色封皮的FIDIC,是土建工程的;但是搞机电设备供货,使用信用证付款方式的,一般用的都是黄皮FIDIC,交钥匙项目通常不用红皮FIDIC,而是参考黄皮FIDIC做些变通。

红皮FIDIC的特点是土建部门为单价合同,通过验工计价的方式来支付工程款 。而黄皮FIDIC的付款方式大部分是用信用证方式,黄皮FIDIC的预付款比例较大。

按国际惯例,红皮FIDIC条款规定,预付款的最大极限为15%,一般都在15%以下。而黄皮FIDIC规定,材料到货验收后,承包商可以拿到80%左右的货款。

百度百科——FIDIC条款

FIDIC条款与业主施工阶段的项目管理_碧森尤信_建筑施工_建筑中文网FIDIC合同条款是FIDIC,即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下设土木工程合同委员会组织编写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俗称“红皮书”)的简称。同FIDIC其他工作委员会组织编写的《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黄皮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条件》(“桔黄皮书”)和《业主与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白皮书”)相比,红皮书用得最广泛,常简称为FIDIC条款。

FIDIC合同条款是FIDIC,即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下设土木工程合同委员会组织 编写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俗称“红皮书”)的简称。同FIDIC其他工作委员会 组织编写的《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黄皮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条件》 (“桔黄皮书”)和《业主与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白皮书”)相比,红皮书 用得最广泛,常简称为FIDIC条款。

FIDIC条款反映了当前建设项目业主对施工阶段进 行管理的国际最高水平。 国内有些人在学习了项目管理的有关知识、方法、技术和手段后,仍然觉得很虚, 认为教材或课程缺少“可操作性”,不知道在施工阶段应如何具体对项目进行管理。FIDIC 条款对于项目管理各方面规定得非常详细、具体,包括了国际标准项目管理的所有方面, 是“可操作性”非常强的一套项目管理系统。

我们应该学习并充分利用FIDIC条款,提高 业主单位的项目管理水平。 20世纪70年代以来,我国施工企业学习。使用FIDIC条款的人越来越多,不少人已 经很熟悉。但是项目业主单位了解的人却不多,更谈不上熟悉。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 建设项目固有的一次性使得大多数业主单位不象建筑施工和建设监理单位那样频繁地使 用施工合同;另一方面则是因为经济时期的固定资产投资体制的影响尚在,投资风 险还没有构成硬约束,业主单位对建设项目的管理仍停留在粗放阶段,还没有感觉到非 学习FIDIC条款不行。

不少人以为FIDIC条款是约束承包商的,与业主关系不大,没有认 识到FIDIC条款积极主动的管理作用。 实际上,与其说FIDIC条款是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签定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还 不如说是为业主单位编写的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管理方法、步骤和程序。

按照FIDIC条 款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和控制费用,减少风险,实践性非 常强。 项目管理的国际惯例 一个项目,从选定、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评估、审核、准备、组织、实施 (施工),直到完成是一个整体过程。项目管理就是利用有关知识、经验和技术对项 目全过程进行规划、组织、协调和控制。项目发起(业主)单位一般都要建立项目管 理班子,制定系统而周密的管理,对项目的范围、费用、时间、质量、。风 险、环境、同项目各有关方面的关系、乃至项目管理班子自身的建设诸多方面进行全 方位的管理,并贯穿于项目各个阶段。 国际惯例是,业主单位将项目施工阶段的绝大部分日常管理职责交给了工程师。

其 原因,第一,大多数业主不拥有足够的、有必要经验的人员进行合同监督和管理;第二, 当业主与承包商有分歧时,工程师可在双方之间公正行事;第三,所有建设项目,不论 取何种合同形式,都不可避兔地会出现许多问题要求做出决定。例如,详细设计或施 工、对技术说明书的解释、工程量测量和估价以及时间延长和额外款项的索取等。

工程 师由于一般都参加了工程设计,甚至参加了可行性研究和规划阶段,因此是解决这些问 题的最佳角色。

世界银行在1987年编写印发的《世界银行借款国聘请咨询公司和世界银 行聘请咨询公司作为执行机构指南》第2.16款说“在某些情况下固定或连续雇佣同一家 公司可能会很有好处。例如选择一家从可行性研究开始,直到项目准备,从项目准备直 到项目施工阶段连续下来的公司”。而在第2.17款中又说“ 一般建议项目的实施和监理工 作由完成项目准备工作的同一家咨询公司承担。这样可保证合同文件在实施阶段得到正 确解释,且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必须作出设计修改时也能符合原来的设想。对于某些类型 的项目,如大型坝体、电站和工业生产项目,都是在合同签署后并随着工程的进行才由 设计咨询公司编制施工图纸。因此,对于这样的项目,设计咨询公司通常应当被聘为项 目的施工监理”。

亚洲开发银行也有类似的要求。 美国项目管理协会编写的《项目管理知识体系》典型地反映了国际项目管理实践, 将项目业主对项目的管理概括为8个方面,即范围、时间、费用、质量。人力、沟通、 风险和购管理。 范围管理,是为达到既定目的和实现项目目标,对项目保持控制所需要的一系列过程。 包括项目审核、范围规划。范围确定、变更控制和范围核实。

时间管理,是为确保项目按时实施而进行的一系列过程。 费用管理,是为确保项目总费用不超过批准的预算而进行的一系列过程,包括 规划、费用估算、费用预算和费用控制。 质量管理,是为确保项目达到其目标而进行的一系列过程,包括质量规划、质量控制 和质量保证。

人力管理,为了最有效地发挥所有项目参与人员的作用而取的一系列步骤,包 括组织规划、项目班子组建、角色和职责的分派、项目班子建设和项目各参与方之间争议 的解决。 沟通管理,是为了确保合理收集和传输项目信息而进行的一系列过程,包括沟通规划、 信息传输、进展报告和验收管理。

风险管理,也是一系列过程,包括风险识别、风险估计、风险对策和风险控制。 购管理,是为了从项目发起单位之外获得货物、工程或服务而取的一系列步骤, 包括购规划、征购规划、征购、来源选择、合同管理以及合同收尾。 施工阶段项目管理在FIDIC条款中的体现 FIDIC条款包括以上介绍的所有8个方面在施工阶段的内容。

本段详细分析 FIDIC条款是如何体现这8个方面的。

1.项目范围管理 在1.1款(b)项下定义了“合同”,在同一款(f)项下定义了“工程”、“永久工程”、 “临时工程”等。这样就限定了合同,即工程的范围。 项目费用和时间管理的首要目标就是不能超过业主的预算,不能拖延竣工时间。为此, FIDIC条款专门设立了两款规定,即第51条(变更和变更指示),严格控制项目的范围。

第51.1款(变更)“如果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对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数量 作出任何变更……应有权指示承包商进行而承包商也应进行下列任何工作:……上述变更 不应以任何形式使合同作废或失效”。

第51.2款(变更的指示)“没有工程师的指示,承包商不得作任何变更”。 通过这两款,FIDIC条款将控制变更的大权完全交给工程师。

2.项目时间管理 FIDIC条款把工程师控制进度的责任规定得详细而又具体。第14.1款规定“承包商在收到 中标通知书之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应当向工程师递交一份施工,取得其同意”。第14.2 款说,“如果工程师认为工程的实际进度不符合第14.1款中已经工程师同意的施工,承包 商应当随时按照工程师的要求提交一份修改过的施工,标明为保证工程按期竣工而对原 所作修改之处”。

工程施工的进展难免会因为各种主观或客观的障碍而暂时停顿。fIDIC条款把暂停施工 的控制权交给工程师。第40.l款规定,“在工程师发出指示时,承包商应按工程师认为必要 的时间和方式暂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进展”。

要保证工程如期完工,及时开工,开工之后 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特别是由于承包商主观原因造成的延误,当然很重要;但是在遇到无法 预料的客观原因时,允许承包商合理地延长时间也同样重要。不允许延长,就必然迫使承包 商在报价时增加预防这些无法预料风险的费用。或者承包商要靠赶工来追赶进度。追赶 进度一则会使承包商加大投入速度,超过现场设施的承受能力;

二则会违反某些技术上 需要间歇的施工规律,进而损害工程质量。最终的后果是“欲速则不达”。对于这些以及其它 同工期有关的事项,FIDIC条款都有详细的规定,例如第41.l款关于工程开工时间的规定、 第42.l款关于业主单位应尽快向承包商提供施工现场和现场进出道路的规定等。第43.l款关 于竣工时间的规定等。此外,FIDIC条款还允许加人鼓励承包商提前竣工,予予奖励的条款。

3.项目费用管理 FIDIC条款费用管理方面的条款数目最多。 首先,第11.l款(现场视察)要求业主和担任设计任务的建筑师或工程师(该建筑师或 工程师在项目进人施工阶段时有可能被聘作第l.1款中定义的工程师)在项目准备阶段收集 尽可能完整的资料,作为设计、估算费用、编制图纸和其它合同文件的依据。如果资料不完 整,则设计、费用估算、图纸和其它合同文件就不会合理,其隐患在施工过程中必然要暴露 出来,最终要导致工程费用的增加。

其次,如果业主不进行必要的勘探,取得尽可能详尽的 水文、地质和地下情况的资料,或者虽然已经取得,却不向承包商提供,则承包商会有多种 办法对付。

第一,自己反复到现场来考察,甚至进行勘探。不管考察和勘探是否有效果,其 费用都将计人报价;

第二,把不完整的数据资料作为一种不确定性因素,报价中列人数额很 大的不可预见费,这种费用最终要由业主支付;

第三,在施工过程中根据FIDIC其它条款进 行费用和时间的索赔,其结果仍然是业主受损害。最后,为了避免在提供资料方面无限制地 支出费用,并为了促使承包商在编制投标书时认真、仔细地考虑现场条件,业主通过第11.l 款对自己在这方面承担的责任作了限制,而将其余责任推给了承包商。FIDIC 条款这样规定, 合情合理,符合国际惯例,承包商很少提出异议。 第121款(投标书报价要充足)“应当认为承包商对其报价以及工程量清单中报填的单价 和价钱的准确性和支付费用开支的充足程度是满意的,除非合同另有规定,上述报价、各单 价和价钱都足以使其履行合同中规定的所有义务……以及处理该工程的顺利施工、完工和修 补其中任何缺陷所必要的全部有关事项”。

第12.1款一方面避免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借口事先考虑不周而索取超过投标书报价的款 项,另一方面提醒他在编制标书时考虑周全,不要漏掉应考虑的事项。 健全的建筑市场奉行诚信原则,交易双方应把同交易有关的信息毫无保留地通知对方。 这样做实际上是对己方有利。避免承包商多要钱是控制费用,避免承包商亏损也是控制费用。 因此第12.1款也是控制工程费用的最重要条款之一。

第14.3款(应提交的现金流量估算)“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以后以及……规定的时间之内, 承包商应当每季度向工程师提交一份根据合同他有权得到的所有付款的详细现金流量估算”。 业主有了这样的现金流量估算,一方面能够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及时准备工程需要的资金, 不影响施工进度。另一方面,业主不可能,也不应该将工程所需要的全部资金一下子备齐, 放在一边,专供本工程随用随支。第14.3款体现了对工程费用进行的动态管理,可以大大降 低工程所需资金的成本。

第52.l款(对变更的估价)“第引条提到的所有变更以及要求按照第52条予以确定的合 同价格的任何增加(本条中称为‘改变了的工作’)……应以合同中规定的费率和价格计算 ……若做不到这一点,则在工程师与业主和承包商适当协商之后,工程师和承包商商定一 合适的费率和价格。着双方意见不一,工程师应当确定他认为合适的此类费率和价格”。

第52.2款(工程师确定费率和价格的权力)“如果任何改变了的工作的性质或数量…… 使得合同中为工程的任何事项规定的费率或价格……不合适或者不再适用,则……工程师和 承包商商定一合适的费率和价格。若双方意见不一,工程师应当确定他认为其它合适的此类 费率和价格”。 代表业主利益的工程师握有主动权和控制权,不允许承包商单方面漫天要价。

第52.3 款(超过15%的变更)“如果……发现……合同价格的增加和减少数量总共超过了 ‘有效合同价格’……的15%,则……在工程师与业主和承包商适当协商之后,应当在合同价 上加上或减去承包商和工程师可能商定的或者当双方意见不一时由工程师在考虑了承包商在 本合同中应得的现场和一般管理费之后确定的另外一笔数额”。 FIDIC条款将控制工程费用的作法规定得十分精细。第52.4款(计日工)“如果工程师认 为必要或有利时,可以……让改变了的工作以计日工的形式进行……按照包括在合同中计日 工作表内说明的条款和承包商在投标书中填写的费率和价格,向承包商付款”。

第52.4款控制计日工费用的作用是有限的,基本上是承包商要多少,工程师就得批多少。 计日工通常作为一项暂定金额列在工程量清单中,用于无法归于工程量清单任何一项的零星 的或者在招标时尚不能确定的工作。FIDIC条款设这一款是为业主从大处考虑。如果为了取消 计日工而把工程量清单和其它有关合同文件编得很精确,然后再招标,不但会错过市场机会, 而且还导致利息的增加。当某事项在招标时不能确定,可以将其列为计日工。工程早日 投入使用带来的效益将大大抵消计日工多付出的费用。

第55-57条是关于工作量、需测量的工作和测量方法的。FIDIC条款适用于单价合同。在 施工过程中业主按照承包商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及其投标时报出的单价按月向承包商付款。测 量承包商各月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就成了控制工程费用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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